李正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曾是20世纪80年代东北地区臭名昭著的“乔四”犯罪集团成员。
乔四集团覆灭后,李正光并没有就此收手,而是继续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在东北地区进行了一系列杀人、抢劫等严重犯罪活动。
他的犯罪集团作案13起,导致5人死亡,多人受伤,社会危害性极大。
2002年5月10日,李正光因犯下严重罪行被执行死刑,结束了他充满罪恶的一生。
李正光是哈尔滨的一位知名人士,具体身份和活动可能涉及多个领域。若想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查阅当地新闻报道或社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