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条例

2006-9-10 17:41:56 中木在线 【字号: 】 阅读:加载中...  进入专题 
点此搜索更多 香港公司条例 相关信息
  第一八七条 (一)由法庭举办结束之公司,其清理人如非为接管员者,须依接管员指示之方法与期间,将所收款项交存设有公司清理账户之银行,由主计官掣发收据,发给清理人收执,接管员任公司清理人时,亦须将所收款项,用其职守名义,交入公司清理账项下收存。但监察委员会向接管员提示满足意见,认为因公司经营业务或借款或以其他理由而有利于债权人或摊派人起见,清理人应在别家银行另开户者,接管员准据监察委员会所申请,应授权清理人就监察委员会选择之银行存支款项,所有上述存支款项,须依规定方式行之。
  (二)清理人无论何时如将五百元以上公款或法庭对某项事件准予保留之数保留逾十日以外者,除解释原因得法庭满意外,该清理人对于保留逾额之款,须补贴利息,计周年利率百分之二十,法庭视为公允时,应停给其全部或一部报酬费,由法庭予以免职处分,并责令负担此种过失所生费用。
  (三)由法庭举办结束之公司,其清理人对于以清理名义收受之款,不得交存其私人在银行所开户口。
  第一八八条 (一)凡由法庭举办结束之公司,其清理人(非为接管员)须依规定期间,但在任职期内每年不得少过二次,将用有清理人名义收支账目计算书送呈接管员核阅,接管员兼任公司清理人时,亦须造具此项计算书。
  (二)造具前项计算书,须依规定表式为之,制为正副本,并依规定程式递呈法定誓书证明之。
  (三)接管员须将计算书审计,由清理人缴验接管员认为需要之收据及情报文件,接管员得并随时着令缴验及查核清理人所置之簿册或计算书等。
  (四)计算书既经审计后,须将誉本一份,送呈接管员存档,一份送呈法庭存档,此项誉本须公开供债权人或有利益关系人省览。
  (五)接管员须将既经审计之计算书或其概要印刷并将印刷本各一份邮递于所有债权人及摊派人。
  第一八九条 (一)接管员对于由法庭举办结束之公司清理人,须查察其行为,清理人如不尽忠职务,不遵守法律规程甚或不履行职务上之条件,或因而由债权人或摊派人向接管员提出告诉者,接管员应予查询,并采取适当办法。
  (二)接管员对于由法庭举办之公司清理人,得随时着令对其受任办理之结束事务所有问询,详加解答,如视为适宜,得并提请法庭传唤该清理人或他人到案,经过宣誓手续,然后讯问有关结束之事务。
  (三)接管员得并指派人员赴清理人之事务所,查核一切簿册收据。
  第一九○条 (一)由法庭举办结束之公司,其清理人如已将公司所有财产变卖或将可以变卖之若干财产而在其本人意见认为对于结束事务不致有不必要之延阻者,执行变卖及将末次摊派之款分配与各债权人,调整摊派人相互间之权益,并造具最后报告分别发与各摊派人或自行辞职或免职者,法庭按据其人之申请,应饬令造具账目计算报告,于其人遵照法庭一切指示办理后,应审核其所为报告及债权人,摊派人或利益关系人对清理人解除职务所提出之反对事由,暨应准予解除职务或不许解除职务。
  (二)法庭不许清理人解除职务时,得准据债权人,摊派人或利益关系人之申请,酌量颁发命令,谴责该清理人违背职务之行为或过失。
  (三)法庭批准清理人解除职务之命令,对于该清理人管理公司事务之任何行为或过失,甚或关于清理人在名义上所有行为,一律免除其责任,但对于前项命令,如能提示证据,证明系以诈欺所为或因抑制或隐匿重要事实得来者,得将各该命令撤销之。
  (四)清理人事前未尝辞职或免职者,则其解除职务,以去职论而发生法律上之效力。 
 

本文共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页 ,当前为第[8]



加载中...
     
    关于 [香港公司条例] 的新闻资讯
    相关商机链接
      商机加载中...
    • 中木在线版权声明:

    • 凡本网内容注明出处为“中木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中木在线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木在线--www.86wol.com",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中木在线在其他媒体、网站中摘录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等,都注明了稿件来源。被选用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的作者,如认为直接摘录不妥,恳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在确认以后,我们将予以当即删除等妥善处理。

     
    更多精彩在首页,
    木业新闻资讯中心
    资讯榜

    看独家新闻>> |> 木搜英汉词典


    客服电话:0512-63668063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服务项目 | 隐私声明 | 汇款方式 | 媒体合作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广告投放
    中木在线版权所有
    ©2006-2007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