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制定《森防检疫工作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

2007-7-3 13:09:00 中木在线 【字号: 】 阅读:加载中...  进入专题 
点此搜索更多 玉林,森防检疫 相关信息 中木在线编辑报道 玉林市森防站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林业有害生物测报防治检疫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明确各级森防检疫机构的责任,提高森防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工作效能,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考核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06]197号)、自治区森防站《关于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桂林营防[2007]15号)以及《广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广西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绩效考核赋分表》等,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玉林市森防检疫工作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并以玉市森防检函[2007]21号文印发至辖区各县(市、区)森防站施行。
    《考核办法》主要分为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组织、考核结果及公布、奖惩五部分。考核内容主要分为监测预报、防治、检疫、目标管理、综合管理、其他业务工作六大项,每个大项都明确了具体的考核内容;考核方法采取日常检查、抽查和年终考核三种方式进行,年终综合考评满分为100分,附加分为20分,打分标准按照《玉林市森防检疫工作考核总评项目及打分标准》进行,考评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组织由市林业局分管领导、市森防检疫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对县级林业部门及其森防检疫机构进行考核和监管;县级林业部门及其森防检疫机构对乡镇一级进行考核和监管;各级森防检疫机构领导班子负责对所属各股(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每年以简报或文件形式通报和公布;考核奖惩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规定,对年度森防检疫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森防检疫工作不力,不调查,不汇报,不完成工作任务等失职行为,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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