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进入专题 2006年,我国大中型造纸企业所创造的利润占据了全行业总利润的70%。
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2006年规模以上造纸企业的数据分析,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造纸企业180家,占5.31%,比上年的6.97%下降1.66个百分点;“三资”造纸企业370家,占10.92%,比上年的10.38%增长了0.54个百分点;集体及其他造纸企业2838家,占83.77%,比上年的82.65%增长了1.12个百分点。
在我国纸及纸板产品销售收入总额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14.33%,比上年的23.62%下降9.29 个百分点;“三资”企业占34.61%,比上年的32.83%增长1.78个百分点;集体及其他企业占51.06%,比上年的43.55%增长7.51个百分点。在利税总额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12.15%,比上年的24.22%下降1 2.07个百分点;“三资”企业占32.38%,比上年的29.75%增长2.63个百分点;集体及其他企业占55. 47%,比上年的46.03%增长9.44个百分点。2006年,国内造纸企业经济类型结构仍在调整变化,与2005 年相比,造纸企业数量由3342家增加至3388家,新增46家。其中,“三资”企业增加23家,集体及其他企业增加76家,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数量却减少了53家。这表明“三资”企业和集体及其他类型企业发展较快,企业数量、产品销售收入、利税总额和利润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均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按照我国大、中、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2006年,在3388家规模以上造纸企业中,大中型企业396家,占11.7%;小型企业2992家,占88.3%。在纸及纸板产品主营业务收入中,大中型企业占63.8%,小型企业占36.2%;在利税总额中,大中型企业占67.8%,小型企业占32.2%;在利润总额中,大中型企业占70.0%,小型企业占30.0%。2006年,在主要产品新增产量中,重点骨干企业增量已占总增量的60%以上。目前已有一批优秀企业率先由传统造纸业向现代造纸业转变,对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起着重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
加载中...
商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