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部门规定无“身份证”树苗不准栽种

2007-3-28 16:39:15 中木在线 【字号: 】 阅读:加载中...  进入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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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木在线编辑报道 记者从省林业厅了解到,今年黑龙江省林木种植即将开始,种苗质量成为林业部门监管重点,市场上的树木种苗都需标明出处,没有质量保证的种苗将不允许种植。
    据了解,林业部门将利用春季育苗、造林前这段时间,开展种苗质量大检查,并对所检的种子、苗木情况登记造册,录入档案。凡不符合育苗、造林质量标准的种苗坚决不能用于种植。对育苗、造林使用的种苗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据介绍,近期林业部门将对已发放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苗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复查。哈市近期也将在市场上开展打击种苗虚假广告,假冒伪劣产品和无生产经营许可等不规范现象的专项执法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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