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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4〕86号
关于发布《家具》等四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的公告
为促进有益于环境保护的产品生产和使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规范有关产品的环保认证工作,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家具》(HBC 22-2004)、《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壁纸》(HBC 23-2004))、《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制品》(HBC 24-2004)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鞋类》(HBC 25-2004)。
以上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无铅陶瓷制品》(HJBZ21-1998)环境标志技术要求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家具》
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壁纸》
3.《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制品》
4.《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鞋类》
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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