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

2006-12-22 14:37:53 中木在线 【字号: 】 阅读:加载中...  进入专题 
点此搜索更多 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意见,集体林权制度 相关信息
    五、切实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20.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行“省统一部署,市州加强指导,县市直接领导,乡镇负责组织,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国土、农业、林业、金融、司法、新闻宣传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改革的顺利开展。
    21.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制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并报上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备案。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方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要层层开展业务骨干培训,广泛宣传改革政策,使广大农民了解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要增强改革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指导、督办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22.强化管理,维护稳定。把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稳定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继续坚持森林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和木材凭证运输、凭证加工制度。做好全省木材检查站布局调整工作,充分发挥林业管理站、木材检查站的作用。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建立完善林权纠纷的调处机制。落实森林资源管理领导责任制,坚决防止借改革之机破坏森林资源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

本文共分 [1] [2] [3] [4] [5] 页 ,当前为第[5]



加载中...
     
    相关商机链接
      商机加载中...
    • 中木在线版权声明:

    • 凡本网内容注明出处为“中木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中木在线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木在线--www.86wol.com",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中木在线在其他媒体、网站中摘录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等,都注明了稿件来源。被选用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的作者,如认为直接摘录不妥,恳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在确认以后,我们将予以当即删除等妥善处理。

     
    更多精彩在首页,
    木业新闻资讯中心
    资讯榜

    看独家新闻>> |> 木搜英汉词典


    客服电话:0512-63668063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服务项目 | 隐私声明 | 汇款方式 | 媒体合作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广告投放
    中木在线版权所有
    ©2006-2007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