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进入专题 “我们两家原来是同时创业的私营企业,人家后来找了个海外华人投资,摇身一变就成了外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每年光所得税就比我少交一半。我现在不是人家的对手了。”在江苏南通做纺织品生意的秦中米在电话里忍不住发起了牢骚。秦先生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现在已经加入WTO几年了,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在税收待遇方面还是不一样。他盼望“两税合一”早日实现,同时他又希望“出口退税”能快点儿到手。
到今天,2006年12月11日,中国就从“后WTO时期”进入“WTO后时期”了,虽然我国政府的入世承诺都已得到执行,可是中外资企业之间还有残留的门槛。按照我国政府“内外平等”的国民待遇承诺,我们明确表示要取消国内销售产品和出口产品的差别待遇。对照当初的承诺来看,有些补贴和优惠已经很痛快地废除掉了,有些正在进行调整。在实际操作中,关于内外资企业“两税合一”及“出口退税”都遇到了不同程度的困难,下一步何去何从一直是中国进出口企业和研究者们关注的重点。
出口补贴知多少?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金柏松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现在到了由以鼓励扩大出口为主向贸易适度规模和适度增长方向转变的时候了。”
改革开放以来,为推动外贸出口我国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一些出口型企业和外资企业获得了比其他企业优惠的政策。这些补贴名目繁多,形式多样,如:所得税以及流转环节税退抵减免、成本或费用补贴、折旧或科技费用提取等等,而且出口企业和外资企业在贷款、返还利润和税收、提高折旧率等方面也享有不同程度的优惠,有些地方和园区出于地方利益的考虑还出台有各自的优惠政策。这些鼓励出口的优惠政策对我国外贸出口高速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国的外汇储备快速增加,贸易顺差迅速扩大,一些企业抓住机遇做大做强。但这种做法也造成了不利后果:外贸依存度过高,增加人民币升值压力,一些企业低价竞销,引来一个又一个反倾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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